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通知》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通知》提出构建梯度培育体系。
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
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加快生产过程改造升级,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自建自评。
规模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
鼓励基础级智能工厂推动生产、管理等重点环节集成互通和协同管控,向先进级智能工厂升级。
择优打造卓越级智能工厂
鼓励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进制造各环节集成贯通和综合优化,向卓越级智能工厂跃升。
探索培育领航级智能工厂
鼓励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的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向领航级智能工厂迈进。
《通知》同时明确了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的申报条件和组织实施等内容。
内容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