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信通院发布《“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报告(2020年)》(简称《报告》)。
据了解,该《报告》联合行业头部企业深入研究“互联网+”服务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范围和特点,梳理归纳当前国内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和监管现状,剖析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从立法完善、政府治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个人信息保护建议,为政府、企业、行业、公民协同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参考。
《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1%。“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出行服务”、“互联网+智能家居”、“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业态发展迅猛。然而在各类“互联网+”便民服务不断创新发展过程中,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频发生,过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乱象严重,愈加精准的个性化推荐持续引发用户担忧,强化“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据悉,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属于分散模式,专门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现有立法通过“人格尊严”、“个人隐私”、“个人秘密”、“保障信息安全”等范畴对个人信息实现直接或间接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