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关于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期终复审立案公告

2017/08/18 责任编辑:光电通信

8月18日上午,商务部发布关于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期终复审立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8月19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按照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复审调查产品范围为光纤预制棒,与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复审调查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本次调查自2017年8月19日起开始,于2018年8月18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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