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全球:三部门引导基建力量“走出去”

2021/08/03 责任编辑:swift

近日,商务部、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发布《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提出,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加快布局海外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加强与境外科技企业在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领域开展合作,联合研发前沿技术。鼓励开展数字技术产业化国际合作,加快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产业化优势对接融合,带动数字产品和服务贸易。

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抓住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投资建设陆海光缆、宽带网络、卫星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等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5G网络等智慧基础设施,积极参与东道国市政、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除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快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参与东道国的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指引》还要求企业放眼全球,深度融合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掌握一定的话语权,持续创新升级技术,加强在产业分工和创新等领域的协同,迈向高水平的竞争,挖掘高价值空间。

相关内容如下:

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全球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服务化进程。加快应用工业互联网开展境内外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先进制造,提升生产和管理效能。

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国际合作,紧扣疫情催生的各国消费需求,加快共享经济、电子支付、远程医疗、普惠金融、智能物流等合作,支持平台型企业走出去,带动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优化数字经济走出去布局。加强与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领域合作,通过设立实验室、共建孵化平台、建立研发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积极融入全球先进数字技术发展体系。鼓励企业在条件成熟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技术创新合作和电子政务、远程医疗等应用场景合作。对于条件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加强移动终端合作,提高硬件普及率,推动软件开发与应用。

当前,全球数字化进程加快,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刺激,在线教育、高清视频、虚拟业务以及远程医疗的需求持续释放,对网络带宽需求进一步提升。国外发达地区开展5G网络、千兆光网建设,发展中国家的4G网络、FTTH覆盖率还有待提升。

与之相应的是,我国信息通信业建设成果丰硕,处在全球5G建设第一梯队,5G基站、5G用户“冠绝全球”。

在此政策文件的刺激下,我国的信息通信企业积极“走出去”,为包括“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等提供高质量的软硬件服务,参与陆海光缆、5G、数据中心等建设,助力新型和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拓展彼此的深度合作,进一步稳定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凸显中国力量,促进后疫情时代的海外市场走向繁荣。

政策文件请点击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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