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美国和德国聚氯乙烯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1/07/15 责任编辑:swift 访问:4780

2021年7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9号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土耳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德国的悬浮级聚氯乙烯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均为到岸价(CIF)的7.93%。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3904.10.00.00.19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近年来,土耳其加大对进口聚氯乙烯的反倾销调查力度,相关案件如下:

2001年11月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德国、比利时、意大利、以色列、罗马尼亚、美国、荷兰、匈牙利和希腊的悬浮级聚氯乙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5年7月10日,土耳其第二次延长美国和德国悬浮级聚氯乙烯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税率分别调整为到岸价的18.81%和16.44%。

2020年6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11号公告,对美国和德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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