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即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据悉,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光电通信媒体梳理出与光通信行业相关的内容部分,如下表:
从上表中,不难发现,此次调整的范围较广,涉及到光通信产业链的光纤涂料、光纤预制棒、光缆等多个产品。其中,光导纤维用涂料,2020年暂定税率为6%,2020年最惠国税率为10%;制造光导纤维及其预制棒的机器,2020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最惠国税率为5.0%,2020年7月1日至 12月31日最惠国税率为3.8%;光纤通信及光纤性能测试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最惠国税率为4%,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最惠国税率下调为3%。
对于光通信行业企业而言,进口税率的多层次下调,导致原材料等的成本下降,对企业着力谋划降本增效大有裨益,也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一步。特别是当下,2019年,行业持续进入发展低谷的阶段,4G建设处于末期,5G对光通信行业的需求尚未形成规模,上述政策有望给行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此外,上述政策的公布也有利于我国多边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促进了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树立国际贸易新格局,拓宽了贸易体系新空间,助力打造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多边贸易关系,对行业企业更好地参与到国际舞台竞争中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大趋势有一定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