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

2020/12/30 责任编辑:swift 访问:8531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28日公开发布第38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480条,增加65条、修改51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755条,增加62条、修改37条。

主要变化包括:

一是进一步发挥外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积极作用。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根据“引资补链”“引资强链”“引资扩链”导向增加了相关内容。

1、原材料领域,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氟化氢、特种玻璃纤维、偏光片基膜、扩散膜、掩膜版、多乙烯多胺、高性能纤维等条目。

2、零部件领域,新增或修改高压真空元件、特种阀门、特种轴承、特种玻璃、轮速传感器等条目。

3、终端产品领域,新增或修改集成电路测试设备、L3/L4/L5自动驾驶硬件、激光投影设备、超高清电视、呼吸机、ECMO、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等条目。

二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在扩大开放中发展新业态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研发设计领域,新增或修改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区块链技术开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等条目。

2、商务服务领域,新增高端装备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等条目。

3、现代物流领域,新增或修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社区连锁配送等条目。

4、信息服务领域,新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条目。

三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中西部目录根据相关省(区、市)意见,适当增加条目,助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外向型产业集群。在黑龙江、云南等省份新增农产品加工、旅游开发等条目。在河南、陕西、广西等省份新增医疗器械、防疫防护用品、原料药生产等条目。在湖北、四川、重庆等省份新增半导体材料、石墨烯、工业陶瓷等条目。在辽宁、安徽、湖南等省份新增职业院校条目。在海南新增商贸、航运、金融、旅游等相关条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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