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国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0/09/27 责任编辑:swift 访问:9897

9月25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2020年第40号 )。

公告内容显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被调查产品为聚氯乙烯纯粉,主要包括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高聚合度聚氯乙烯树脂、交联聚氯乙烯树脂。

据悉,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收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聚氯乙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及支持申请企业聚氯乙烯的合计产量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本文整理自商务部贸易救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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