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外资准入门槛: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再减少

2020/06/28 责任编辑:swift 访问:7829

6月23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简称《清单》)。

《清单》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方面规定,电信公司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

值得注意的是,《清单》条目由2019年版的40条减至33条。这是自2017年以来,我国连续第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的背景下,此举释放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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