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函支持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摩擦

2020/03/26 责任编辑:swift 访问:6992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于3月24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摩擦有关工作的函》。为降低疫情对进出口的影响,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向各有关商会、协会发函要求从加大信息服务力度,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强化法律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支持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摩擦。以下是全文内容:

各有关商会、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进出口的影响降到最低,2月18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就积极做好国外贸易摩擦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息服务力度

(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商会、协会要加强疫情期间信息监测、密切跟踪国外贸易摩擦预警信息和贸易限制措施,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贸易救济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交流机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应对指导,将相关信息及时、有效传递至相关企业,降低企业外贸风险。

(二)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关注会员企业出口产品在国外遇到的贸易摩擦和境外贸易限制措施情况,搜集企业在外贸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建议,评估国外贸易摩擦和贸易限制措施对企业和产业造成的影响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会同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针对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统一指导、协调和服务以及开展对外交涉工作。

二、强化法律服务能力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利用各种资源和工作平台,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疫情给贸易摩擦案件应对带来的困难,指导企业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我局已依托9家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提供相关服务,在“综合预警和法律服务平台”公布咨询电话、设立答疑栏目等方式,解答企业问题。

(四)创新法律服务方式。针对本行业特点,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可采取开通热线、网上培训、在线答疑等多种手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我局已在“综合预警和法律服务”平台上陆续公布主要贸易摩擦国家(地区)贸易救济相关的法律法规、调查问卷等中外文版本以及应诉指南,帮助企业提升应对能力。

三、复制推广好做法

(五)各商会、协会及时发现、总结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摩擦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报我局,我局将视情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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