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中小企业发展: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9/09/06 责任编辑:swift 访问:10324

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4日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指出立法目的,即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上述办法。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指出对中小企业落实及时支付义务,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中小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另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滥用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

除此之外,《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在第九条付款期限内容方面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基于合同性质确实需要更长时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来源:工信部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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