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中标惊现!低价中标何时休?

2018/08/13 责任编辑:远山 访问:8771

近日,中国联通公布了其数据域对内应用DW3.0应用软件迭代开发工程(数据仓库产品软件许可部分)中标候选人,共有3家企业中标,分别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易鲸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让人意外的是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标报价仅为1元,且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具体信息如下:

第一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软件许可节点单价):1.00元(不含税);交货期: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软件许可节点单价):253.00元(不含税);交货期: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名:贵州易鲸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软件许可节点单价):4,800.00元(不含税);交货期: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低价中标事件层出不穷

近年来,低价中标的事件层出不穷。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元中标只是其中的一例。2017年两起低价中标的案例刷新了人们对中标价格之“低”的认知,先是“腾讯云”在厦门政务云竞标中报出了0.01元的“地狱价”,引发业界广泛议论,继而是中国电信中标上海市金额为1200万元的电子政务云项目,中标金额低至0元,再次把价格拉入冰点。

低价中标的游戏规则,不断拉低中标价格,同时也频繁爆出质量事件,而西安奥凯电缆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

2017年3月15日,有网友发帖质疑地铁三号线电缆相关问题。2017年3月16日晚,西安市政府就有关舆情做出回应称,送检随机取样的5份样品。3月20日晚9时30分,西安市政府公布抽检结果:5份电缆样品,均为不合格产品。西安市委市政府现场表态:在保证三号线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整改,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对问题电缆全部更换。 

对于“奥凯问题电缆”一事,铁路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铁路在建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采用奥凯电缆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宝兰、西成、渝黔、兰渝等铁路项目所有奥凯公司提供的电缆,全部实施更换。

2017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7月16日,国务院通报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责任人100多名。

奥凯电缆事件一出,业内哗然,在纷纷指责商家有违社会道德的同时,把矛头指向了相关部门低价中标的做法,事实上,奥凯电缆事件确系低价中标所致,据公司负责人王志伟所述,奥凯在西安地铁三号线招标过程中,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得订单,在生产的过程中,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润,降低了成本,造成了产品不合格。

低价中标为滋生质量问题提供温床

自集采横空出世以来,围绕着这一产物的话题就不曾休止,褒贬不一是最贴切的形容。然而,当集采与低价中标联姻,这种深受集采方热捧的采购制度已经暴露出不少弊端,甚至越来越多的人对之嗤之以鼻。

低价中标为滋生产品质量问题提供了温床,不但损害了企业发展,更损害了行业发展。

在低价中标的游戏规则下,低价竞争愈演愈烈,部分企业为了中标不惜以降低产品质量为代价来控制生产成本。究其根源是,随着原材料和人力成本的提高,产品生产成本水涨船高,面对限定额度的集采市场,企业想要压低产品生产成本和报价,就不得不牺牲产品工艺和质量。

虽说,在相关产品集采中,会综合考量价格、技术、综合实力、服务等多方面因素,但是其中暗藏的“最低价中标”规则,使得一些厂商为了能够中标,不断压低低价投标价格。甚至有一部分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厂商前来搅局,为在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以更低价、裸价手段承揽更多的业务。

这种最低价中标的策略不但会出现质量问题,还会损害产业发展。“尽管电信业高速发展之类的话大家都在谈,但落到采购现状就是僧多粥少,只要一家报低价,其他的也只有捏鼻子跟进,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最终会毁了整个产业链。”一位参加过多次集采的供应商道出了低价中标对整个产业链的危害。

甚至,这种靠低价采购的产品会危害国家信息安全,北邮华飞研究所副所长李春生曾表示:“低价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后果就是会使一些低质甚至劣质产品进入国家的信息通信网络,表面上节约了投资,事实上给国家的信息网络安全留下了隐患。劣质产品使用不到设计或正常寿命便报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这和今天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是大相径庭的,是应该及早抛弃的。”

低价中标何时休?

自从低价中标的集采游戏规则出现以来,行业就“怨声载道”,业内专家学者、相关从业者纷纷针对这一规则给出建议和忠告。

工信部通信科技委专职常委毛谦表示,运营商在集采、采购的时候要比较理性,正确的招标做法是运营商对所采购的标的有一定的核算;北京邮电大学林中教授建议,将最低价中标的规定改为将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废标,采用平均价取分最高原则,高多少减,低多少加;将“技术评价”改为“业绩考核法”,即对前几个标期该厂家是否能即时供货,提供产品的质量及服务等业绩来考核和打分。       

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说,集采模式不失为一种优秀的“制度创新”,如果操作得当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弊端显示,采购招标制度亟待改革,唯有双赢才能获得长久利润,才能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运营商近年来也在积极调整相关集采策略,以规避集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做贡献。比如中国移动,其光缆招标价格分评审机制不断变化,从最初的反向竞拍到最低价得分最高,再到后来的向下引导中间价法,都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的现代化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理念上的不断进步。

不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亦或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在强调不得低于成本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而此次1元中标再现江湖,引人深思,不知低价中标何时能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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